close
【世界日報╱北京訊】




2007.09.06 04:33 am








 
















張靚穎小時候和媽媽每月生活費僅100元。

(中新社檔案照)


張靚穎日前做客《娛樂現場》,講述不堪回首的童年。父母很早就離異,但張靚穎多年後才發現。父母離婚後,張靚穎每個月會從父親處領取100元的生活費,即便按照當時的物價標準,100元也難以維持張靚穎母女的生活。

據揚子晚報報導,張靚穎給人個性獨立難以親近的印象,這和她坎坷的童年不無關係。張靚穎的父親是成都一家運輸公司的司機,因為跑長途運輸而長期在外,母親是百貨店的售貨員。小時候的張靚穎一星期本來就難得見上幾回父親,加之長期住在外公外婆家,儘管父母很早就離異,但張靚穎卻後知後覺。

據報導,父母離婚後,父親又組建新家庭。張靚穎每個月會從父親那兒領取100元的生活費,但難以維持張靚穎母女的生活。在幼年張靚穎的記憶中,生活起初還能勉強支撐下去,直到父母病倒雙雙入院的那天,張靚穎才真正感受到了什麼叫做青天霹靂。

報導指出,張靚穎的父親住院後很快就因為病情惡化,不到一個月就辭世,小小年紀的張靚穎一下就懵了,因為她根本不知道什麼叫死亡。「一開始的時候我都沒有很難過的感覺,直到去火葬場的時候,才真正意識到死亡。」

報導稱,父親去世不久後,張靚穎的母親接著又下崗了,全家唯一的經濟來源就是父親家每月給的100元撫養費。還在上中學的張靚穎於是開始考慮兼職賺錢,還陪著母親一起到職業介紹所找工作。不過15歲、中學還沒有畢業的張靚穎,開始了六年的酒吧駐唱生活。

報導說,2005年,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,張靚穎迅速成名,她努力適應從一名業餘歌手到職業藝人的種種轉變,當然對向來獨立要強的她來說,這種轉變並不是一帆風順……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eenp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