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明報) 06月 17日 星期二 05:10AM
【明報專訊】高院昨日下令梅艷芳 母親覃美金要自掏腰包支付敗訴的訟費,事實上,梅媽自愛女去世後,與兒子梅啟明一同變成「法庭常客」,游走於控告及被控告之間,每月有12萬元生活費的梅媽,不斷耗掉大筆訟費之餘,加上各種開銷,包括養起無業的兒媳梅啟明夫婦、工人和司機薪金等,不禁令人懷疑她能否支付估計逾200萬元的訟費。
至於遺產案中其他與訟人包括劉培基、妙境佛學會及匯豐則毋須支付訟費,可在梅的遺產中扣除。
花光女兒遺產? 「我唔用得咩」
究竟梅艷芳的遺產會否最終全都花在爭產官司上,梅媽昨天回應時憤憤不平地說﹕「佢都用得,我唔用得咩!」
官司敗訴,梅媽支付訟費的能力成疑。她在遺產官司開審前,始聘用現時的律師行及資深大律師陳志鴻,加上聘請腦科專家胡維健等醫生到庭聽審及作供,保守估計單是這方面的律師費已逾200萬元。
梅媽現在的經濟來源,相信是來自早前買賣物業所得的利潤,及臨時遺產管理人每月給她12萬的生活費。梅媽審訊時承認,阿梅去世後獲得190萬元保險金,並於05年以500萬元把阿梅留給她的跑馬地利華閣物業出售,其後再以525萬元購入雅士閣,在今年賣出,套現900萬元。
不過,梅媽曾在庭上表示現在「乜財產都無」,她解釋錢主要用在官司上。除了這宗爭產官司外,梅媽去年入稟高院,矛頭直指養和醫院 及梅的主診腫瘤科醫生張文龍,指張串通他人讓梅在不合理下簽署文件,瞞騙梅家的知情權,其後申索遭剔除。法官更指摘梅媽母子濫用司法程序,下令兩人向對方支付彌償訟費。梅啟明更曾經在法庭公然「講大話」,被法官「踢爆」其母親根本沒有入院。
梅媽亦曾就不同事項申索提出指控,包括指前代表律師區穎麟及已除牌律師馬沛東等騙財、要求遺產管理人批准她往梅艷芳故居拜祭,以及控告保險代理連炎輝、經理人王敏慧及梅的好友鄭玉英等。
被指開空頭支票 遭入稟索償
去年,梅媽曾聘范家碧律師行作為其遺產案的代表律師,及後突然易陣,並欠下律師行20萬元律師費,對方指梅媽開出空頭支票,上月入稟區院索償。
另外,她早前被雅士賓(香港)有限公司兩度申請破產,該公司05年指她租用北角永興街一個舖位,用作「世界防癌協會」會址,但梅媽拖欠租金5.4萬元及30萬元律師費。
除了打官司外,84歲的梅媽生活開支亦多,這幾年來她經常動輒出入法庭,申請增加生活費。而申請增加生活的原因是因為她每月要吃1萬元補品,習慣每天光顧銅鑼灣 酒樓「翠園」,又要照顧全職協助她打官司的兒子梅啟明及媳婦,以及家中飼養的鸚鵡「阿寶」、6頭狗、兩名工人、兩名司機、車位、差餉 、水電煤等雜費。 (實在是有夠誇張!!!)
- Apr 01 Wed 2009 21:45
梅艷芳遺產 梅媽爭產案
月收12萬 訟費開支大 律師費逾200萬 養兒媳一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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